对市场的误解,会终结市场化(一)

朱海就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对市场的理解要符合逻辑,而不能是任意的,比如把市场理解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就是不符合逻辑的。下文将对这种市场观进行批评,说明应该如何正确地理解市场。国人普遍受益于市场化,但是,假如我们想让市场化继续造福中国,那么就必须对市场有正确的理解,假如理解错误,那么市场化的进程就会受阻。

人们普遍地把市场理解为资源配置的手段或机制,比如在某个非常重要的会议的报告中,就有类似“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这样的表述。这样一种表述,把市场降格为“资源配置机制”,人为地把社会划分为资源配置领域与非资源配置领域,认为市场的作用范围只限于“资源配置”领域,在其他领域市场不能发挥作用。这样的划分在逻辑上不能成立,因为它预设某些人知道哪些领域属于资源配置领域,哪些领域不属于资源配置领域一样。

在方法论上,这种理解属于一种整体论,也就是说,它背离了方法论个体主义,即它是一种没有“有目的的人的行动”的市场观。资源配置是个体的行动概念。每一个个体的行动,都是资源配置的行动。因此,不存在单独的资源配置领域。所以我们要强调,把市场理解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在逻辑上是错的,用错误的逻辑来指导社会,必然会把社会弄扭曲了。

人都想改善自己的境况,为此他需要有自己能够支配的手段,还需要借助于价格。当他借助于价格来使用自己能够支配的手段时,他就融入到了分工合作体系中,参与了这个分工体系的创造,也从这个体系中获得他所需要的消费品。个体也主要是通过这种分工合作体系来改善自己境况的。因此,个体能否充分运用他可以支配的财产与才能,对于他自己,对于整个分工合作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个体这种改善自己境况的行为,不能有人为的强制。

但是,那种建立在“资源配置手段”之上的市场观,则是为人为的强制提供了依据,因为这种市场观允许政府对人的行动进行人为的区分,即究竟是属于“资源配置的”还是“不属于资源配置的”,并根据这种区分决定是否允许人的行动,也就是决定人行动的范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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