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几篇关于西方人收养中国残疾儿童的文章与视频,令我感动且感概,甚至泪目。我想爱与恨,善良与残忍是如何产生的?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是上帝赋予的,还是生存进化的?是分民族地域的,制度造成的,还是出于其宗教情感?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人类的道德本质,或许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道德,即婴幼儿身上表现出来的道德意识,会让我们对人类道德的本质有更深入的了解。
人终将是一个社会性的人,每个人都会被赋予道德感,或者说良知,它与人身体的各个有机组织一样,终将成为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成为人的本性的一部分。
“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本质上都是邪恶又自私的吗?先天的善良本性其实相当有限的吗?
不同种族的人具有不同的先天道德感吗?……
道德标准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初生为人时,应该没有道德感,但会不会有厌恶偏好呢?如果有,那么人类天生就有某些道德特质,还有另一些道德特质才是后天习得的。无论是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动物习性) ,是不是都说明婴儿拥有道德呢?换言之人类的某些道德原则并不是后天习得的。它们并非来自于母亲怀里或父亲膝头的教诲,或者是教育或宗教的指导,它们其实是生物进化的产物。
有一本书《自私的基因》,如果进化的意义不过是“适者生存”,那么虽然自然选择本身没有“道德”可言,但是它很可能在我们的基因中为道德思考和道德行为打下基础。“善待血亲”是一种道德意识,但从进化的角度看,它也是一条显而易见的优势进化策略,因为它能为基因传递提供有利条件。其实以友善慷慨之心对待和我们没有血亲关系的人,在很多时候,这也是自己的一条优化进化策略。因为人类社会所有成员都需要得到他人的帮助或协助,也同样可能受到他人的伤害。如果社会成员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帮助,就能让人内心充满愉悦,社会就能兴旺发达。也就是说,善待他人,可以给我们每个人带来好处。但要想通过协作而使社会和谐繁荣发展,前提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克服自己的私欲,不能白占他人的便宜。好社区中的坏角色,就好比伊甸园里的那条蛇。潜藏的蛇🐍不付出任何代价,就总能窃取最甜美的果实,恶魔👿基因就会扩散,整个社会道德就会越变越糟,良好的社会秩序就会被从内部颠覆。
达尔文学说认为:人类善意的合作拥有进化优势。换言之自然选择更倾向于群体决策,而非个体决策。
经济学中有“理性人”假设,博弈论中有“囚徒困境”,民主国家强调“天赋人权”。这些概念与理论算不算道德标准呢?它们是人生而就具有的吗?
其实认真想一想,民主制度的本质或许不是符合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也不是人类获得了“自然的自由”,而是获得了“符合意愿的约法的自由与服从”。
换言之,民主的固有之物是“人民的合意算计与推断”。 是追求个人效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博弈后的选择。因此,民主制严格的区分开了公共社会领域与私人领。私人领域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与生俱来的自然的自由和权利,公共领域只有约法的自由和权利。民主政府符合理性人的合意算计与推断,因此享有人民赋予的合法性。
“理性人”追求自身的最大效益,野兽也一样。理性人与理性兽的共同点是都要追求自己的最大化效益,占据最佳生态位。而区别在于人类欲望无限,理性兽欲望有限(它们只想维持种群生存,绝不滥杀)。因此,在无制度制约的前提下,完全自由竞争,人类社会不仅与动物界一样弱肉强食,而且更加残酷,两极分化更大,更加不平等。
因此,理性的人类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人类本性追求个人效益最大化(自然的自由),随之而来的是杀伐与暴君(蝇之王);
2、个人效益最大化的边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理性人与人性恶的区别在于第二点。在此基础上建立道德体系、社会规范(软法或良心法)与法律体系(硬法)。
3、约法的自由,与神约法(宗教)――灵魂之法(本质是信),与他人或集体约法(法律)――强制之法。
4、守法守信(契约精神)与公正执法。
5、公民授权的合法政府与执法机关。
6、公民必须有监督权与制约权。
本来是说道德的来源与形成,没想到思维乱蹦没收住。总之,我们所论及的有关道德的问题很值得思考。
或许可以做个颇具挑战性的统计实验,给中国的幼儿第一次看黑人和白人的照片,看看黄种人幼儿是什么表情和表现。如果多次实验绝大多数中国幼儿都更喜欢某种肤色的人。那当然不能由此断定黄种婴儿有种族主义思想,但这种倾向会不会为种族偏见打下基础呢?
最好将白种婴儿、黄种婴儿和黑种婴儿,交替做比较实验。看看他们有没有对肤色的显著性偏好。或许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种族偏见的隐性深沉原因。但谁敢做这样的实验呢?
诸位,我只是想说明善恶,道德这些东西很值得深入探究其形成的机理。尤其是应该仔细思考一番:不同人种是否真正拥有先天继承而来的普世道德。可能除了研究婴儿的想法外,我们没有其他办法可循。这很难,成年人好像几乎都不知道自己两三岁以前的想法和事情。婴儿的记忆一般不会长久保存,即使是很小的儿童,也记不得自己的婴幼儿时代。除非大人不断重复地告诉他们,但那也只是大人们看到的外部现象,至于婴幼儿怎么想的大人也无从知晓,最多是推测而已。研究婴儿的认知应该是心理学家做的事情,我不过是一时胡思乱想而已。很久以前我写过一篇《善恶博弈》的帖子,发到一些过群里。
有人把基督教的原罪和中华文化中的性本恶相提并论。我虽然不懂也不太了解,但直觉告诉,这是两个南辕北辙的概念。原罪是人类怀疑上帝,要自己分辨善恶是非,它的直接后果就是造物主堵塞了人的通灵渠道,人失去了灵性,再也不能直接和祂通话,理性也失去了对人的绝对控制。原罪衍生出的概念是赎罪,赎罪就是通过净化自己的心灵,完善自己的行为,重新打通和造物主的交流,进入圣洁的领地。这里强调的是人的自身净化和完善,是西方罪感文化的基石,自己的良心和上帝的评判是最终标准,无关他人的感觉。
性恶论衍生出的是遏制本性中的欲望,是压抑和控制自生本能中恶的念头,不让它释放出来,而不是基督教文化中净化和升华,尽管两者貌视想象。这里也可看到东方耻感文化的影子,没有流出来的恶,不算是恶,他们追求的不是灵魂升华,而是世俗的function。这是在哲学意义上极不同的两个概念,也让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我内心倾向认同原罪。有时我想:人之初的感知渠道其实有很多,只是被堵塞了,是恶被堵塞了?还是善呢?人是动物,生下来就具有动物的属性,那有善恶之心吗?也许人类真的是因为原罪被上帝惩罚,失掉了灵性,让贪婪,好奇,牵挂,嫉妒,愚蠢堵塞了我们的感知。
那我们应该谴责亚当和夏娃吗?或许人类反而该感激夏娃亚当的过失,上帝造的人有别于动物,他们有“灵”,动物没有。因此上帝的惩罚其实是为人类之“灵”开启了一扇门,认知黑暗和邪恶的门,让人有了羞耻心和罪恶感。
如果人类一直都是阳光灿烂的完美生命,那他怎么能学会感恩和珍惜呢?没有经历过苦就不会珍惜甜,没有灾难就不会珍惜和平,没有病痛就不会珍惜生命。或许上帝其实是用这种“惩罚”让人更深地感知生命,通过漫长的荆棘丛生之路重新找到祂,那时的你我众人将是灵魂升华了的更加懂得善恶,精神超越亚当夏娃的人,和上帝能够在同一层次上交流的人,那时的我们也许才是上帝真正想创造的超越一切生命的灵物。
“本善”或“本恶”是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习得的呢?它分人种吗?这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研究问题。
有些西方人不分肤色收养被遗弃的有残疾的婴幼儿,锅内却拐卖妇女儿童成灾。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区别?我不想谴责谁?但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也曾看到过西方有人为毫不认识的人捐献器官,注意是健康人为别人捐献器官,而且不让受供者知道是谁捐的。国内却有人大做器官买卖,挣黑心钱。
那种毫无私利的利他行为无疑是证明上帝确实存在吗?因为如此高尚的道德原则和行为,或许只有上帝才能在他们的头脑中植入。人类这种干心为他人奉献的无私精神,或许恰恰证明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严重缺陷或不足――它无法解释这些崇高的人怎么会产生这样的道德判断,做出这样的道德行为的。
每当看到这些报道,我或感动万分或气愤之极。我就会想如我这样的莹莹众生道德感从何而来?仅仅是环境造就吗?不同种族的人有没有潜藏于遗传基因深处的一扇善恶之门呢?
很多司空见惯的事情想不得,想得越多越乱。越觉得自己是十足的欲观大海而不得的坎井之蛙。
附:善恶博弈之稳定策略
善恶博弈之稳定策略
杨益民
2008/08/21
关于人性善恶既是哲学问题,也是宗教问题,甚至与生物进化论,发展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社会学等等有关。从古至今,从中到西,讨论过几千年。“性善论”、“性恶论”、“无善无恶论”、“亦善亦恶论”、“原罪论”……,一方面讨论烂了,另一方面又玄而又玄。
本文建立了一个简化的博弈模型来说明: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人类的善恶行为将如何发展进化?什么样的行为才是人类进化的最优策略和稳定策略?
在建立模型之前需要做几点假设或说明:
1. 所谓善恶并非人的本性。因为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为了生存人类与动物生而具有的最基本共性(如:饥而欲饱,寒而欲暖,疲而欲休等)无所谓善恶。否则,我们会认为嗷嗷待哺的婴儿的哭闹是源于人性之恶。
2. 仅有存之于心的善恶之念不算善恶,善恶是一种加之于他人,并对他人产生好或坏影响的行为或行动,而非意念。换言之,有善心而无善行不算善,有恶念而无恶行也不算恶。
3. 动物与人的区别在于动物按其本性采取行动,因此其行为无所谓善恶。而人类因为有一个会思考的大脑,因此既根据动物的本性,也根据人类的理性采取行动,所以其行为才会有“善行”与“恶行”之分。
4. 人类社会中只存在三类人:
1. 恶人:总是损人利己,从不顾及他人;
2. 善人:总是与人为善,即使受到恶人的侵害也从不反抗,所谓“别人打你右脸,你把左脸也伸过去”;
3. 宽容的理性人:善意待人,绝不首先损人。但对恶人的侵害必然反击。而如果恶人弃恶从善,则不计前嫌,仍然宽容善待之。
5. 三类人都按自我理性行事,倾向于在社会中获得最大利益,即都是经济学意义下的理性人。
6. 博弈非一次性,而是重复博弈。
在以上假设下,我们可建立几个简单的重复博弈模型。
情形一、社会结构中只有两类人:恶人与善人。则显然可构造如下重复博弈模型:
![](https://www.78621.org/wp-content/uploads/2023/08/mmexport1686960492231-1.jpg)
因为恶人遇恶人,互相损人利己;善人遇善人,互相善待。恶人遇善人,恶人损害善人,善人不反击,仍然善待恶人。所以假设b<a<d< c是合理的。针对此博弈模型,易得:
善人赢得:同类交往得d分,异类交往得b分,平均(d+b)/2分
恶人赢得:同类交往得a分,异类交往得c分,平均(a+c)/2分
因为(a+c)/2 >(d+b)/2,且无论恶人善人,都希望获得最大利益。所以,(恶人,恶人) 是纳什均衡点,重复博弈演化的结果是善人无立锥之地。于是恶人越来越多,善人越来越少。社会环境将变的越来越差。
情形二、社会结构只有两类人:恶人与宽容理性人。则重复博弈模型如下:
![](https://www.78621.org/wp-content/uploads/2023/08/IMG_20230812_155929.jpg)
恶人平均赢得a分;宽容理性人平均赢得(a+d)/2分.
因为(a+d)/2 > a,所以 (宽容理性人, 宽容理性人) 是纳什均衡点,重复博弈演化的结果是恶人无立锥之地,宽容理性人越来越多。于是社会环境将越来越好。
情形三、社会结构只有两类人:善人与宽容理性人。则重复博弈模型如下:
![](https://www.78621.org/wp-content/uploads/2023/08/mmexport1686960499063.jpg)
整个社会环境和谐美好,但是如果全社会都变成善人,因为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所有人都具有在社会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倾向,所以经济理性可能使新的恶人产生,从而整体社会环境又将变坏。所以,再美好的社会都不能全社会都是活雷锋,必须要有宽容理性人的存在,他们是美好社会的稳定器。
情形四、社会结构只有三类人:恶人、善人和宽容理性人。则重复博弈模型如下:
![](https://www.78621.org/wp-content/uploads/2023/08/mmexport1686960501194-1.jpg)
恶人平均赢得(2a+c)/3分;善人平均得(2d+b)/3分;宽容理性人平均赢得(a+2d)/3分。于是需要分两种情形讨论:A. 如果(a+c)<( 2d),则宽容理性人通吃完胜。B. 如果(a+c)>( 2d),由于b<a,因此最先淘汰的将是善人。然后就退化为第二种情形,变成恶人与宽容理性人之间的博弈。最后依然是宽容理性人胜利。从而无论是A情形,还是B情形,重复博弈演化最终都会使宽容理性人获胜,社会环境将越变越变好。
最后,我们对以上讨论做一个总结和说明:
一、以上社会结构的假设中,并不涉及社会结构初始形态中各种人的比例。换言之,只要社会中存在宽容理性人(哪怕很少),最终社会也将向好的方向发展。宽容理性人是良好社会不可缺少的稳定器。
二、假设中的社会是一个简化的模型,有些像一个具有所谓“自然的自由”的完全自由竞争的远古社会。而非一个有健全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具有所谓“约法的自由”的理性竞争的现代社会。
三、人的行为和秉性是十分复杂、多变及模糊的,并非非恶既善,或非善既恶。很多行为是善恶交织难以绝对分割为绝对的善恶。因此,三类人博弈的赢得赋值绝不会只有二值那么简单。
四、 此模型仅仅是对人类进化稳定策略的一个理想化的讨论。虽然也有一些有意义的启示,比如,只要有宽容理性人,社会终将得以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绝不能将其直接用于真实的人类社会。例如,不能简单地将模型中的三类人等价为:专制统治者,良民和革命者。
问题:如假设人类社会中只存在四类人:
(1) 统治者:极力维护其权贵集团的既得利益。
(2) 良民:逆来顺受,即使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民不聊生也不反抗。
(3) 改良主义者:反对暴力革命,主张逐步改良。
(4) 激进革命者:主张立即行动,甚至发动暴力革命,推翻统治者
如何建立博弈模型?最终的分析结果如何?
人性善恶,是社会的基本问题,是旨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无法回避的第一个问题。经济学在西方,已经构建起一座蔚为壮观的学术大厦。这座大厦,有一个假设:人,都是理性经济人,这是颇为学术和委婉的表达,说得直白些,“理性经济人”就是自私,
社会生物学也曾断言:人类的行为模式,包括表面上看来是利他主义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从自私的行为发展进化而来。
那么这就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学问题:既然理性人要最大化自己的效益,比起集体理性的选择,难道真如“囚徒困境”所解释的:只有背叛的策略才是“进化的稳定策略”吗?在人类的生存竞争中采取什么策略才会是最后的赢家?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非常有意思的是:美国密歇根大学一位政治学教授做的一个“重复囚徒困境”的计算机竞赛,结果是“一报还一报”(即“宽容善良人”)的策略总是最后的赢家。
这种策略的特点是:
1. 它首先是善意并宽容的,总是愿意合作并不计前仇;
2. 同时它也是强硬的,对于背叛,在下一次对策中它会强硬反击;
3. 而且它的行为模式简单明了,易于让对方了解。
也许一报还一报的胜利是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合作行为的形成所具有的深刻含义的一个解释吧!
西方经济学有三条基本假设:
1、理性人假设;
2、市场完全竞争假设;
3、信息完全对称假设。
我不是学经济的,不知是否正确。
好像在这些假设下,市场就完全由那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正如亚当斯密的名言“通过追求自身利益,他常常会比其实际上想做的那样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
传统经济学谈到个人决策时,通常是在面对一个非人格化的东西–价格参数的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益。但现实的经济以上假设并不完全成立。因此理性人做决策时必须考虑其他决策人的选择,有时需要合作,合作中又存在冲突,而且理性人的理性行为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
纳什均衡实际上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的挑战,从这一点看,可能可以认为“纳什均衡”动摇了传统西方经济学的基石?这也是纳什对西方经济学的最大贡献或挑战之一。
据说那个计算机竞赛十几年后又搞过一次,发现还有一种比“一报还一报”更优秀的策略叫“二报还一报”。因为“一报还一报”的明显缺点是一旦两个人第一次没对路,可能从此陷入绝境。而“二报还一报”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所以,对那些第一次采取”自私进攻性“策略的人,不会从此陷入绝境。很多计算机模拟都是“二报还一报”胜出。这一点有点像信教的人说的感化。